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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缴存手续

发布时间:2023-07-25 16:27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关键词汇: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缴存手续,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缴存手续

内容简介

登记及账户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,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。变更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的,单位应自职工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变更登记。办理条件及材料:1.单位注销提供:单位因破产、撤销、改制等原因须要注销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法院裁

登记及账户设立

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,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。变更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的,单位应自职工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变更登记。

办理条件及材料:

1.单位注销提供:单位因破产、撤销、改制等原因须要注销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法院裁定书等;填写《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》。

2.单位缴存登记提供: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(注明:单位缴存公积金银行账户的户名、开户行、账号);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3.职工账户设立提供:单位缴存变更汇总表;新调入职工的落编通知单或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;经办人身份证;缴存人登记模板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
4.汇(补)缴提供:汇缴有变化的提供《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汇总表》;补缴的填写《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》、补缴模板(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打印纸质模板);其他补缴相关材料。

5.公积金转移:异地转移职工到转入地中心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,本人提供身份证即可。

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调动需办理转移,提供手续:1、职工工作调转的调令或新单位落编通知或劳动合同;2、转出单位(或转入单位)开具介绍信;3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
单位合并、分立等原因办理整体转移提供相关批文或情况说明。

6.公积金封存、启封提供:职工封存、启封提供《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汇总表》。

单位整体封存的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合并、分立、撤销、解散的批文,企业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注销的手续,填写《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封存申请表》。

7.信息变更:单位信息变更提供《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;个人信息变更提供《缴存人信息修改登记表》。

办理流程:单位提供要件材料→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单位账户(材料齐全情况下,当场办理)。

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:

1.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克山办事处

地 址:克山县十字街工商银行

营业时间:上午8:30-11:30下午13:30-17:00

联系电话:0452-12329

2.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

地 址:龙沙区文化大街7号

营业时间:上午8:30-11:30下午13:30-17:00

联系电话:0452-12329